河口县林业局规范审核发放和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018年10月23日上午,河口沃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到县林业局申请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为了能够给广大农民用户有品质上的保证,提供高质量、高要求的生产和经营苗木,也为了更好的监督和指导。河口县林业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认真核实,由分管副局长邓永利带领种苗站工作人员于当天下午到桥头乡进行实地查验。
经查验,该苗圃位于河口县桥头乡邮政局斜对面,生产面积10亩,主要树种为桔子苗、柚子苗,属于经济林苗,主要经营方式为批发、零售,经营地址位于河口县桥头乡白黑村茶场。经过严格审核查验,该公司符合办证条件。我局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日给予发证。之后,我局将加强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被许可人登记项目、生产经营条件变化、生产经营档案建立等生产经营动态情况;了解被许可人执行林木种子检验、标签等情况;重点检查被许可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子行为,是否按照被许可核准的名称、地点、种类、有效区域、经营方式生产经营林木种子,是否有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的行为,是否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变更项目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我局对于每一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都按照“四个严格”认真审核发放,即“严格实行分级发放、严格审查申报材料、严格填写注明事项、严格审核发放对象”,2018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5份。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重要基础,林木种苗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林业建设成效。因此,《种子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和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以确保林木种子质量,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满足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防止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林木种子流入市场和使用环节,给林业生产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危害。我局全面贯彻执行许可制度,把落实许可制度作为贯彻落实《种子法》的关键步骤和基本措施抓实抓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审核发放程序,严格规范生产经营秩序,营造有序、良好的发展环境。(图/文叶瑞)